佛教宪政论草稿
王均震
基点:大乘佛法的俗谛
背景:五浊恶世
奏效与否:制度不是保证良好社会的唯一条件。如果是唯一条件,则犯了单因论的错误。
政治制度的设计原则:众生平等,共业至善,共业之恶降至最低。
过去恶业之化解;现在恶业之泯灭;将来恶业之不现。
过去善业之现前;现在善业之兴起;将来善业之福报。
菩萨国家的六度: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进、禅定、般若。
一个菩萨国家没有独立人格的识,如何实践六度?虽然国家不是含识,但是有识之共业。
国家的布施:通过合理的税收,补足贫弱;下文详细提到国家的三种布施。
国家的持戒:体现在税收的合理,廉政不腐,不恃权凌下。
国家的忍辱:时时检讨自己的内政外政,和平的外交活动。
国家的精进:提高社会和经济的效率,当然不能以生态和子孙为代价。
国家的禅定:国家是无法打坐入定的,这里指国家的不散乱心,国家不可有妄心,渴望强权,寻求破坏环境的发展。
国家的般若:佛教宪政的实施与教化,亦是自性空,因缘有。
国家是布施的共业。。。